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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2019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7 浏览次数:3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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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开发区分局,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确定,现将2019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共264项(含中医类,详见附件1)。可登陆阜阳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安徽省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项目查询。

现就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阜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项目举办质量。项目主办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项目,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二、项目主办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公布的时间和地点举办项目,于办班前两周将办班通知和会议日程电子版报市继教办;如因客观原因导致时间和地点变更的,须在举办前一个月报市继教办批准,变更时间范围在批准日期前后二个月内举办完成,否则不予授予继教学分。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和考试考核,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项目负责人、拟授学分等,不得任意增删培训内容,不得压缩培训时间和随意授予学员学分。项目结束后,分季度将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见附件2)及项目总结、文字影像教材、学员名册(见附件3)、签到簿原件(见附件4)等材料报市继教办备案。所有项目举办须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

       三、会议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发放与培训无关的礼品。

       四、批准公布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同时被国家级或省级继教项目批准,市级继教项目将不再举办。

       附件1:/upload/file/20190307/20190307110634_31939.xls

       附件2:/upload/file/20190307/20190307110647_23551.xls

       附件3:/upload/file/20190307/20190307110703_59688.doc

       附件4:/upload/file/20190307/20190307110718_264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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